一、制定依據(jù)和目的
為貫徹落實《關于加力支持大規(guī)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》,進一步促進舊房裝修、廚衛(wèi)改造消費規(guī)模擴大,切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,根據(jù)《浙江省舊房裝修、廚衛(wèi)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購置補貼操作細則》《溫州市舊房裝修、廚衛(wèi)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購置補貼實施細則》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縣實際,制定本細則。
二、《細則》主要內容
(一)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
根據(jù)《細則》,此次補貼主要為消費者購買用于舊房(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驗收合格的住房)裝修、廚衛(wèi)改造所需的飾面磚、地板、墻板、集成吊頂、套裝門、整體柜、淋浴房、潔具、整體衛(wèi)生間等物品和材料,按照購置價的20%給予補貼,但補貼基準價不得超過《溫州市舊房裝修廚衛(wèi)改造材料物品最高限價清單》中最高限價。
(二)補貼原則
由于資金總量有限,兌付按照先到先得、先審先得的原則(以補貼申請審核通過時間為準)。集成灶、熱水器等家電類商品和智能馬桶(含智能馬桶蓋)、智能防盜門等智能家居類商品不在本政策補貼范圍內。
(三)特別說明
1.申請補貼的市民需要簽定裝修(服務)合同,不支持單純購置物品和材料行為,裝修合同可以是與裝修公司簽訂的裝修合同,也可以是單項工程施工服務合同。
2.政策實施前已經開始裝修,但是購置物品和材料行為真實發(fā)生在政策期內的,可以享受補貼。但政策實施前裝修施工工程已經完成的,或者購置物品和材料行為發(fā)生在政策實施前的,不得享受補貼。
3.同一套房不可同時享受舊房裝修(廚衛(wèi)改造)和居家適老化改造兩類補貼政策,消費者可從高享受。申領裝修補貼的房屋存在違法違規(guī)建設行為的,不予補貼。
4.《細則》明確了本次補貼政策的時間期限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
三、申請流程
四、解讀機關、解讀人及其聯(lián)系方式
解讀機關:泰順縣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解讀人:張德宇(局長)
聯(lián)系電話:0577-67595903